发布机构:休宁县岭南乡人民 发布时间:2019-08-07 19:12:14 信息来源: 休宁县岭南乡 浏览次数:30 为开展好2019统计年度(2018年10月至2019年9月)全乡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此次主要统计农村居民和城镇无用工单位居民的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夫妻一方或双方为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职工的,其独生子女保健费由所在单位发放,此次不统计。 夫妻一方户籍在黄山市以外的,依照《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发放;夫妻一方户籍在黄山市内其他区乡的,依照休宁乡人民《关于进一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的通知》(休政秘〔2018〕29号)发放;夫妻双方均为休宁县户籍居民的,原则上由嫁入地(招亲地)常住管理方全额统计,因领证对象提出要求,也可以由另一方户籍所在乡镇统计,但不得错发、漏发或重发。 2019统计年度领取独生子女保健费的家庭,我和坐台女的那些事小孩出生时间为2002年10月1日之后。本年度新增领证户名单统计时间截止到8月31日。9月份当月新增的独生子女领证户,其当月独生子女保健费由建卡管理地乡镇财政负责发放,10月起纳入下个统计年度统一发放。 请各村认真填写花名册、汇总表,如果有几户资金发放到同一个账户的,直接把账户合并好,并备注清楚。填写完成,审核无误后,将表格报乡卫健办。(联系人:王皓敏;联系电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