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心跳呼吸骤停为儿科危急重症,需立即抢救,进行心肺复苏,以尤其是心脑重要器官的血流灌注及氧供应。、扩张型心肌病、先天性心脏病等,临床更常见的心跳呼吸骤停是由窒息和各系统疾病导致的呼吸衰竭、酸中毒导致的心脏停搏,所以人工通气与胸外按压同等重要。 但为了尽早进行心肺复苏及简化培训方式,目前提倡C-A-B的复苏顺序。为尽快恢复呼吸、心脏功能,并且使中枢神经系统功能恢复,除进行基本生命支持外,尚需有效的高级生命支持以及综合的心跳呼吸骤停后治疗。 (1)人工循环:胸外按压是贯穿整个基本生命支持的基础。有效的胸外按压对提高患儿复苏率至关重要。患者仰卧于硬板上,抢救者以单手或双手掌根按压胸骨下l/2处(约为乳头连线中点)。双手肘关节伸直,垂直于按压部位,按压幅度至少为胸廓前后径的1/3(婴儿大约为4cm,儿童大约为5cm),按压应平稳、有规律地进行,不能间断,每次按压后必须回弹。 按压速率至少100次/分。婴儿胸外按压时,单人急救对婴儿应采用两指按压法,按压部位为两乳头连续中点下。双手急救时使用双手环抱法对婴儿进行胸外心脏按压,双手环绕胸廓,拇指置于胸骨下l/2处按压。单人时按压/通气比为30︰2,双人时按压/通气比为15︰2。 (2)气道:立即清除口鼻中的分泌物或异物。对不伴头颈部创伤的患者应采用仰头—抬颏法气道。对疑有颈椎损伤的患者采用托颌法气道。由于心肺复苏时保持气道及提供足够的通气是最优先的,若采用托颌法无法气道应采用仰头—抬颏法。 (3)人工呼吸:口对口人工呼吸法是最简单有效的现场急救手段,对婴幼儿可口对口鼻同时吹气。在呼吸道通畅的下进行,用按于前额之手的拇指和示指捏住患者的鼻翼下端,正常呼吸后张开口贴紧患者的嘴,把患者的嘴全部包住,给予1次超过1秒的呼气,直至患者向上抬起。若胸廓不能抬起,一般为未打开气道,用仰头—抬颏法调整头部给予第二次人工呼吸。按压与人工呼吸比单人为30︰2,双人为15︰2。 即应用辅助设备和特殊技术,促使恢复自主循环和稳定心肺功能。包括电除颤、气管插管、机械通气和各种抢救药物等。 (1)心肺复苏开始后,在基本生命支持的同时就应进行电除颤。病毒性心肌炎或特发性心肌病可突然发生室颤引发心搏骤停,并且心搏骤停的患儿在心肺复苏过程中某一时刻可出现室颤或室速,可通过电除颤来恢复窦性心律。 方法:将除颤的电极板之一置于胸骨右缘第2、3肋间,另一极置于左腋中线肋间,电极大小因年龄而异,婴幼儿直径4.5cm,儿童8cm,14cm,电极涂以导电胶或盐水,首次用2J/kg,第二次至少增加到4 J/kg,最大量不超过10J/kg或剂量。尽量缩短电除颤与心脏按压之间的时间停顿,并且除颤后应立即进行CPR,2分钟再评估心律。 1)球囊-面罩通气:通过球囊-面罩帮助患儿进行正压呼吸。适于基层、现场抢救及呼吸器发生故障时应急之用。使用时将面罩罩住患儿口鼻并托举下颌,另一手节律性挤压,放松气囊。CPR期间,每30次胸外按压后短暂的暂停(3~4秒)期间给予2次呼吸(每次1秒)。球囊-面罩通气能导致胃胀气和并发症:反流、误吸、肺炎。 2)气管插管:一般认为凡呼吸心搏骤停都具有紧急气管插管的适应证,气管插管气道专用,提供足够的氧气,及时清除呼吸道分泌物,便于呼吸道管理,防止误吸,可以通过肺部给药, 便于进行机械通气。要尽量减少插管中断CPR的时间,最好在10秒内完成。 3)声门上气道的建立:可以使用喉罩、食管-气管导管、喉管来维持气道及提高通气效率。高级气道建立后,PCR应每6~8秒给予通气一次(8~10次/分),通气时不需暂停心脏按压。 (3)药物治疗:一旦心肺复苏开始后就要迅速建立外周静脉通,宜选择上腔静脉系统的静脉(如头、面部及上肢)为宜。首选静脉给药,提倡气管内给药,尽量避免心内注射。给药后要予以生理盐水冲管。 1)肾上腺素:剂量:每次0.01mg/kg或1︰10 000肾上腺素每次0.1ml/kg,最大单剂10ml。给药途径:静脉、骨髓或气管内给药。每3~5 分钟重复一次,一般最多用3次。 2)阿托品:仅对与低血压和灌注不良的相关的心动过缓可能有效。房室传导阻滞所致症状性心动过缓是阿托品治疗适应证。剂量为每次0.01~0.1mg/kg,静脉注射,5 分钟一次,最大剂量为1mg,三度房室传导阻滞者可加大剂量。 3)胺碘酮:用于CPR、电除颤、血管加压药治疗无反应的室颤和无脉室速,剂量:每次5mg/kg,静脉给药。 4)利多卡因:用于室颤。首次量为1mg/kg加5%葡萄糖10ml静脉注射,必要时5~10分钟重复使用,总量不超过5mg/kg,也可以每分钟20~30μg/kg静脉滴注。 5)碳酸氢钠:一般给予5%碳酸氢钠5ml/kg稀释成等张液体快速静脉滴注,然后根据血气与生化结果酌情补充,使pH维持在7.25以上。 6)钙剂:不主张常规使用,钙剂应用指征为低血钙,还可治疗高钾血症、高镁血症和钙通道阻滞剂过量。已用洋地黄饱和量者慎用。 (4)心搏骤停后治疗:是高级生命支持的关键部分,心搏骤停后多器官系统受累,大多数死亡发生在心搏骤停后的第一个24小时内。而使心搏骤停后血流动力学指标达到确保脏器灌注和氧合的水平可以显著改善预后。 (1)脑功能恢复规律:基本符合自尾端向上发展的规律,大致为心跳→呼吸→对光反应→吞咽反射→角膜反射→咳嗽反射→痛觉反应→头部转动→四肢活动→听觉反应→意识恢复→视觉恢复。 (2)凡心跳恢复后,自主呼吸迟不恢复,瞳孔持续扩大,肌肉无张力,对光反射,咳嗽反射均消失,循环依靠升压药维持,往往提示预后不良。 (3)停止心肺复苏的指征:应由主治医师以上人员决定。具体表现为经抢救30 分钟患儿仍呈深昏迷,无自主呼吸,瞳孔散大且固定表示脑死亡。 4)脑死亡:指脑已发生不可逆性的严重功能,脑循环终止,神经系统已不再能维持机体内的稳定性。 《实用儿科危重病抢救常规和流程手册》从临床实用出发,汇集了目前临床上儿科常见的各种危急重症的抢救措施以及监护和治疗技术,并运用图表和流程图的方法,使读者一目了然,迅速掌握其要点。从而使医生在临床工作中对医学诊治的精准性得到提高。该手册以突出儿科危急重症的特点和临床实用性为初衷,可成为实习医生、医生、住院医生以及从事儿科危急重症专业医疗工作者常备工具书。 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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