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提问庄先生:我今年41岁,1997年到2006年期间在某冶炼厂工作,岗位是合金,后来公司倒闭。前些天,听说原先的岗位属于有毒有害特殊工种。但我的个人档案找不到了。我想知道,到底哪些岗位能够认定为特殊工种?特殊工种的认定有没有时间?能否追认? ■读者提问庄先生:我今年41岁,1997年到2006年期间在某冶炼厂工作,岗位是合金,后来公司倒闭。前些天,听说原先的岗位属于有毒有害特殊工种。但我的个人档案找不到了。我想知道,到底哪些岗位能够认定为特殊工种?特殊工种的认定有没有时间?能否追认? ■记者调查就庄先生的问题,资深劳动法律法规专家、上海市汇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洪桂彬律师称:特殊工种的认定范围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实体上,是根据原劳动部和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特殊工种目录来确定;程序上,是按照沪劳保养发[2000]29号文件的,由所在单位向本市劳动主管部门申报审核通过。关于特殊工种的确认,没有时间,一般在职工退休前均可办理。按照本市有关,特殊工种的确认(含提前退休手续的办理),须由员工向单位书面申请并由单位办理,如果单位已经注销,则个人亦可办理。不过,特殊工种认定是以职工档案为审批资料,如无档案或档案记载不全的,则无法进行确认。庄先生的工作单位已经倒闭,而且档案也已遗失,故目前自己无理特殊工种的认定,亦无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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