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各项权益线日,十三届全国一次会议安徽省代表团全体会议结束之后,记者在会场见到了还在整理议案的安徽省妇联副高莉代表。 “3月8日是三八妇女节,我希望广大女性的权益能真正得到。”她边看议案边对记者说,现行妇女权益保障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深度与广度已不能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原则性、纲领化的较多,针对性、可操作性较弱。 “比如,在妇女生育权的问题上,并没有对对象、部门予以明确。”高莉解释,类似这样存在相关原则却难以找到具体制度予以施行的情况还有很多。 因此,高莉结合民法总则和即将出台的民法分则婚姻家庭编,以及《女职工劳动特别》、反家庭法等一系列涉及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修改完善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具体的法律责任。高莉告诉记者,现实中因为法律对违法责任的不够明确,一些侵权行为难以被追究法律责任,加大了妇女的难度。 妇女权益是高莉一直关注的话题,她认为,修改和完善妇女权益保障法,是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妇女权益的根本,也是建设社会主义国家的必然要求。只有完善的立法,才能妇女的各项权益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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