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党的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服务群众意识强,热爱社区事业。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要求,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24年10月17日前取得;留学人员须于2024年10月17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考。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告、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3.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不得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不到比例的,由街道研究后,确定核减或取消相应招聘计划。 街道党建工作办公室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确认。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直至录用资格。 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及写作,满分100分,占总成绩40%。报考人员须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身份证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占总成绩60%。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报考人员不按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由街道党建工作办公室组织实施,参照上级有关执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时间内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及岗位匹配度、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 按相关要求对拟聘用人员在微信号“嘉兴城南”公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问题反映的,由街道纪工委、党建工作办公室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后,由街道统一安排至相应岗位工作。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街道下属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若有放弃体检、考察资格,体检、考察不合格、通知录用而不按时报到或试用期离职、不合格的,街道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无合适人选的岗位可空缺。 1.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必须按的时间地点到现场报名,本人不能到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报名,代报人按公告,提供报考人员所须提供的相关材料,同时提供委托书、代报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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