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玩游戏攻略
您的位置:网站首页 > 特殊职业保健 > 正文

国考系列 《综合素质》模块三:教师职业规范

作者:fanfan 来源: 日期:2017-10-13 13:32:41 人气: 标签:教师职业成熟的标准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中国领导,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不得有党和国家政策的言行。

  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学生;不得敷衍塞责。

  幼儿园教师应该热爱自己的岗位,应尊重自己的职业选择,心地投入学前教育事业,明白保教活动对自己人生的意义与生命的价值,在保教活动中感受生命的活力、体验人生的快乐。从而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的良师益友;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学生权益;不、挖苦、歧视学生,不或变相学生。

  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坚守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

  崇尚科学,树立终身学习,扩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教师职业是指教师在其职业生活中,调节和处理与他人、与社会、与集体、与职业工作关系所应遵守的基本行为规范和行为准则,以及在此基础上所表现出来的观念意识和行为品质。

  教师职业行为规范是教师在职业活动过程中,为了实现教育目标、履行教师职责、职业、从到日常行为应遵守的基本准则。

  推荐:

  

读完这篇文章后,您心情如何?
0
0
0
0
0
0
0
0
本文网址:
下一篇:没有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