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龙江网讯(通讯员 王艳凤)日前,省抚远市公开宣判一起以退款为名的新型保健品诈骗案,被告人以小利为诱饵,连哄带骗向老年人忽悠保健品,骗取多名老人财物,终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周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6万元;林某、安某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6万元;王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平安龙江网讯(通讯员 王艳凤)日前,省抚远市公开宣判一起以退款为名的新型保健品诈骗案,被告人以小利为诱饵,连哄带骗向老年人忽悠保健品,骗取多名老人财物,终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周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6万元;林某、安某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6万元;王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9月末,被告人周某、安某在一起商议准备到省抚远县召开保健品销售大会。二人商议后,周某联系到卖保健品的被告人林某,并找到被告人王某做,让其宣讲保健品的功效。同年10月2日,四名被告人带着从网上订购的保健品来到抚远县,将销售会的地点选在桃园大酒店。3日早上,林某等人来到抚远县早市面向中老年人发放事先制作好的活动宣传卡,并邀请他们如期到会场参加活动。10月5日5时许,陆续有一些中老年人来到桃园大酒店,王某等人向到会场的中老年人发放“辣木叶”保健产品和卡片,并以每份150元的价格收取抵押金,承诺次日早上凭卡片返还抵押金,赠送保健品。6日5时许,林某等人先凭卡片将前一天收取的“辣木叶”抵押金返还中老年人,继续发放“畏酶Q10”、“地龙蛋白精片”等保健产品,并收取抵押金共计78200元,并告诉到场的人明日还有活动。当日中午,四人在酒店门上留下“因本会场太小,会议延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望互相转告”的字条后离开抚远县。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林某、安某、王某以非法占用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7820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且系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周某、林某、安某是诈骗犯罪的提议者,策划者和主要实施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被告人王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应当减轻处罚。五名被告人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是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五名被告人诈数众多,应予,鉴于五名被告人将诈骗所得全部予以退还,未给被害人造成经济损失,酌情从轻处罚。依照《刑法》相关,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