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在市委市的重视关心下,杭州市广大妇女的整体素质显著提升,、经济、文化、社会权益得到进一步保障,妇女的发展进一步优化,妇女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日益凸现,妇女事业与经济社会的同步发展更加和谐。 一、管理经济、服务社会,妇女参与机会更加公平 参与方面,2012年市代表和市政协委员的女性比率分别占28.5%和32.5%,分别比上年提高2.5和0.7个百分点;区(县、市)党政部门配备女干部的领导班子比例为66.3%,比上年提高1.1个百分点;市级党政部门配备正职女干部的比例达到10.9%,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区(县、市)党政部门配备正职女干部的比例达到17.5%,比上年提高1.5个百分点。 经济参与方面,从规模以上单位的从业人员行业分布看,杭州市卫生行业的女性从业人员占65.0%;教育占57.0%;住宿餐饮业占55.0%;金融占54.0%;居民服务业占54.0%;批发零售业占52.0%,均超过一半,已成为女性就业的优势领域。从管理企业的董事会和监事会情况看,杭州市女性董事和监事的比例分别达到18.7%和25.4%。从企业职工代表选举情况看,企业职工女性代表比例达40.5%,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 社会管理方面,2012年全市村民和居民委员会女性比例分别达到31.9%和51.9%,女性已成为基层自治组织的中坚力量。 二、完善制度、,妇女社会保障更加充分 杭州市认真贯彻实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女职工劳动特别》等法律法规,高度重视妇女权益保障工作。2012年全市基本医疗、职工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五大险种的女性参保人数分别为207.70万人、174.52万人、134.82万人、145.94万人和126.42万人,分别比上年净增 13.65万人、20.47万人、12.73万人、8.03万人和11.56万人。失业人员创业培训2581人,其中女性达1500人;全市共有6.52万失业妇女实现再就业,占再就业人数的49.1%。杭州市积极采取措施,就业中的性别歧视,实行男女同工同酬,2012年全市劳动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6720件,其中涉及女性劳动争议案件1600余件。市区认定工伤6026人,其中涉及女性约为 2200人,妇女的权益得到较好的和保障。 三、构建体系、加强督查,妇女健康得到更好保障 全市构建了以市妇幼保健院为龙头、各区、县(市)妇幼保健院为纽带、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妇儿保门诊为网底的妇幼保健网络体系,杭州市妇女获得了更高水平的卫生保健服务。 反映妇女健康水平指标进展良好。2012年杭州市孕产妇死亡率由上年的6.37/10万下降到4.44/10万;孕妇产前筛查县(区、市)覆盖率达100%,产前筛查率91.4%,比上年提高1.72个百分点;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7.1%,比上年提高0.23个百分点。 妇女常见疾病日常检查及保健更加完善。2012年全市20-64岁妇女接受常见疾病筛查人,普查率48.3%,比上年提高5.5个百分点,两年普查率达91.1%,已达到“十二五”提出的两年普查率大于80%目标;全市产前筛查共例,其中免费筛查人数例,免费筛查率82.7%;全市免费婚检人,检查率达89.42%,比上年提高4.2百分点,查出病患人,疾病检出率21.3%,比上年提高3.4个百分点。妇女自身的保健意识也更加注意,全市经常参加体育锻炼妇女比例达到43.05%。女性的人均期望寿命已超过80岁,提前达到“十二五”目标要求。 四、覆盖城乡,贯彻终身,妇女享有教育更加优质 目前,杭州市建立了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从市民学校到社区大学,从普通教育到教育,覆盖所有年龄段和全方位的终身教育体系,妇女受教育的得到充分保障。 2012年杭州市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98.6%,在园幼儿园女童13.25万人。义务教育女生入学率和巩固率均达100%。在杭普通高校在校女生23.66万人,占51.5%,比上年提高1.24个百分点,研究生女生在校人数为人,占44.0%。高等教育女生在校人数为6.12万人,占52.7%。全年接受各类职业技能培训的人员中女性的比重达到45.0%;另外,三类残疾女童受教育也得到保障,杭州市特殊教育在校学生达2503人,其中女生905人。 五、跨越城乡、健全网络,妇女权益更加完善 杭州市建立了跨越城乡,从社区到农村,各级各部门联动,全社会参与的较完善的妇女权益网络。杭州市农村(社区)、乡镇(街道)两级妇女机构覆盖率、“”等妇女热线覆盖率、心理疏导机构“妇女心灵驿站”社区覆盖率及基层对家庭投诉受理率均达100%。建立受暴妇女儿童救助()机构数4个、家庭伤情鉴定机构5个、110妇女儿童求助中心78个。全年共救助()妇女儿童340人次,为受暴妇女儿童提供伤情鉴定11件,法律援助机构援助妇女3045人次。同时,全年杭州市法院共受理并办结涉及妇女婚姻和财产的民事案件7239件,比上年减少1223件,降低14.5%;妇女、幼女等各类妇女权益案件228件,比上年降低了6.2%。(本站记者 李舰 通讯员 朱亚芬 梅光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