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沈阳市是主管本市工作的市组成部门,在市委、市和的领导下,承担如下工作职责: 一、执行工作的方针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草案,组织实施全市工作; 二、掌握全市影响政策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制定有关对策并负责组织实施; 三、预防、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处置治安事故和骚乱,依法管理、、活动,管理特种行业和物品; 四、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五、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六、承担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 七、依法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本市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八、对判处管制、、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罚,对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依法管理所、治安所、强制所、教育所等场所; 九、负责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十、指导和监督、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工作,指导治安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一、依法负责教养和的有关工作; 十二、实施科学技术工作,负责信息技术、刑事技术、行动技术建设; 十三、负责市局直管部门的装备、被装和经费等警务保障工作,指导分县局的装备、财务等警务保障工作; 十四、制定、实施全市队伍管理的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对全局的教育、培训以及宣传,按权限管理干部和警衔,开展警务督察工作,查处本市队伍的违法违纪案件; 十五、领导本市消防、警卫部队,对部队执行任务及相关业务建设实施领导和指挥; 十六、承办市委、市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指挥中心:负责掌握全市工作情况,综合分析敌情、社情和社会治安情况;研究制订工作计划;组织并指导市局工作及与工作相关的实践和理论研究,起草重要文件和会议报告,辅助局领导开展全局性中心工作;规划、指导开展社会治安体系建设工作;负责文件收发、印制及统计、档案管理和保密工作;负责业务的专题研究及全市机关史志编研工作的指导、检查;负责全局警务公开工作的组织指导、监督和检查;负责我市“110”报务台的接警处理工作;掌握并报告社会治安情况和系统重要动态信息;受理市民投诉;分析研究治安形势;先期处理全市发生的重大案件和事件。 秘书科:负责全局保密文件印制、收发和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指挥中心的后勤保障及办公用品的管理、发放工作。 协办室:负责指挥中心的组织、党务、宣传、教育培训、干部调配、晋职(衔)晋级、工资福利、纪检监察、共青团、老干部、文体等工作。 调研一科:负责全局计划、总结、报告和领导交办的各种综合材料的撰写工作;负责市局的编辑刊发工作;协调、督察各职能部门完成上级部署的工作任务。 调研二科:负责工作及与工作相关问题的立项、研究;开展督促、指导和侦察工作有关文字综合工作;有组织地开展和指导市区两级机关开展调查研究,为研究工作提供资料服务等工作。 调研三科:负责全局中心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及文字综合;统一清查行动等严打专项活动工作。 防控科:负责全市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规划、指导、协调和有关工作情况的调研、综合;负责对全市各执勤站(卡、点)工作情况的检查和情况掌握;负责基层基础等工作情况的调研和协调、指导;负责对重、特大案件防范和作案人管理责任查究工作。 指挥一科:负责协助局领导现场指挥调度;预案拟制及健全预案库;全局指挥调度工作的检察、指导;突发事件应急联动、反家庭工作的协调、处置等工作。 指挥二科:负责110警情综合分析和研判;动态信息的收集、整理和编撰;全局情报信息工作的指导、考核;犯罪举报、市民投诉的受理、协调、考核等工作。 指挥三科:负责合同制接警员日常管理和培训;接警员接处警情况的检查和考核;指挥、接警大厅的日常和保障等工作。 档案科:负责全局各单位档案工作的监督、检查、考核和指导;收集、整理、保管档案;为局内外提供档案查询利用;开发档案资源、编史修志。 统计科:负责全局业务统计工作,定期编辑统计资料;对全市社会治安状况进行分析;负责向有关单位、部门提供有关统计资料;对市局各单位统计工作检查指导、协调综合工作。 接待办:负责处长、外市长以上领导干部,带团来我局进行综合考察时的接待工作。 督办科:负责上级领导批示的落实情况;负责办理代表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 网络信息科:负责网页的更新与;办公自动化系统的清理工作。 警务公开科:负责全局警务公开工作。 部:负责全局思想工作综合调研,掌握队伍的实际状况,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研究制订全局工作规划,督促指导全局各单位认真落实队伍建设工作;负责与各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工作;协助部领导抓好部内的队伍建设。负责全局处级领导干部考核任免工作;负责全局科级干部的宏观管理,对科级干部聘任进行审核备案;负责全局(含离退休人员)出国(境)审查;负责全局机关管理,基层组织建设和发展工作。负责全局人员录用调配、工资福利和机构编制、警衔晋升、公务员考核、晋升、专业技术干部、人事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立功创模工作;指导全市理论、思想宣传工作;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市的教育培训、文体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各、县(市)局,市机关直属单位开展年度绩效考评工作;开展网上考评工作;完善考核、监督约束机制,对日常考核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 秘书处:负责全局思想工作综合调研,掌握队伍的实际状况,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研究制定全局工作规划,督促指导全局各单位认真落实上级加强队伍建设工作。负责与各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工作。协助部领导抓好部内的队伍建设;负责本单位的警务公开工作。 组织处:负责全局处级领导干部考核任免工作;负责全局科级干部的宏观管理,对科级干部聘任进行审核备案;负责全局(含离退休人员)出国(境)审查;负责全局机关管理,基层组织建设和发展工作。 干部处:负责全局录用调配、工资福利和机构编制、警衔晋升、公务员考核晋升、专业技术干部管理、人事信息工作。 离退休干部处: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及离休干部的医疗保健工作。 教育培训处:负责全市立功创模工作;指导全市理论、思想宣传工作;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市的教育培训、文体工作。 考核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局各单位开展绩效考核工作;完善考核、监督机制,对日常考核工作进行管理。 纪检组(监察处):负责受理群众对全市的;审核审批违法违纪的党政纪处分;查办系统内部重大、复杂违法违纪案件;开展执法监察和权益;负责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办公室:负责文字综合工作;思想工作,组织、人事、老干部、妇女工作;文件收发保管保密,印鉴保管使用工作;行政管理和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本单位的警务公开工作。 纠风教育室:负责全局党风廉政教育工作,负责开展纠风治乱工作,负责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负责市局警风警纪监督员管理和组织开展监督工作,负责对全局纠风工作的协调、指导、考核工作。 案件检查室:负责查处违法违纪案件,负责对全局案件检查工作指导、协调、考核。 执法监察室:负责对全局各单位贯彻执行有关党的方针、政策,执法工作和上级部署的有关专项治理工作的行政监察。负责对执法监察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依法进行查处。负责对全局行政监察工作的指导、协调、考核。负责市局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信案室:负责群众、来信的处理和来访接待工作。负责市局机关单位违纪党、政纪处分案件审理工作。负责要结果的案件的审理工作。负责按时限要求向“110”、“12345”报告反馈来信办理情况。负责案件材料和违法违纪案卷人保管的归档、移送工作。 案件审理室:负责市局机关各单位违纪案件的审理工作;负责全局违纪案件的受理工作;负责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案件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审计室:负责全市审计工作,市局机关直属单位的审计监督;负责对分、县(市)局重点经费的审计监督;全局审计工作的指导、协调、考核;负责相关文件;信息、开展调研;负责组织业务培训。 后勤装备部:负责市局机关财务管理和全局侦察经费的管理、使用;负责全局基建规划、立项、资金安排及局机关房屋建设;负责全局物质、装备、器材的计划供应;负责全局车辆证照等管理;负责局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和后勤服务、生活福利、房屋管理工作。 秘书科:负责全处调研文章的立项,监督指导和文字的综合工作;负责全处中心工作的组织协调,文秘工作,档案的管理,印鉴的使用及日常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本单位的警务公开工作。 协办室:负责全处组织、党务工作,干部、人事管理,宣传教育、表彰励,纪检监督,共青团、妇委会、老干部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财务科:负责市局本级财务预、决算;市局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款等其他收入管理;市局财会制度管理以及核算中心内部审计等工作。 会计科:负责市局机关和报账单位的会计核算、工资管理、预算执行及信息编报等工作。 会计事务科:负责市局机关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会计电算化管理、会计档案管理、收费、罚没票据及会计帐簿管理;医疗保险管理以及计算机系统等工作。 固定资产管理科:负责市局机关和报账单位固定资产的登记、审核、清查、处理以及全局固定资产采购等工作。 特费科:负责全局侦查破案费、特情费、技术装备费、境外调研费、情报费的发放与报销工作;负责侦察器材的购置和发放管理工作;负责侦查职业据点的建立,审批与管理接头据点的管理工作。 装备科:负责全局被装、、警戒器材的管理,劳保办公用品的购置发放工作。 基建科:负责分、县(市)局系统基本建设计划的组织落实及实施前准备、施工质量管理工作;负责建设投资财务、统计报表工作。 房产科:负责全局办公楼、家属宿舍房产管理与维修,冬季采暖等项工作。 车管科:负责全局车辆保养、购置、安技保险,办理牌证,驾驶员年审,油料保障等工作。 汽车队:负责全局领导及突发事件用车,冬季通勤车及的业务用车。 管理一科、管理二科、管理三科、管理四科:负责市局机关伙食、办公楼、机关院内卫生、绿化及值班室、水房、浴池、理发室、自行车库等服务工作的管理。 伙食供应科:负责市局机关食堂副食品采购运输、会计成本核算、钱券发放回笼,农场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处:负责指导全市机关的工作,协调各单位处理疑难案件;负责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查处国家、省、市交办的案件;负责收集、整理信息和全局统计、调研工作。 秘书科:负责文秘、打字、档案管理;收集、整理、编发控申信息;政工、纪检、党务和老干部管理;后勤管理等工作;负责本单位的警务公开工作。 接待科:负责接待群众来访、办理群众来信;处置集体访、访、缠访、闹访等异常事件。 控申一科:负责接受、转送、立案交办来信来访提出的和;督办、催办控申案件,对办结的案件进行质量评定并呈报、;对全局、查办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和指导,对人员进行教育和管理。 控申二科:负责承办领导交办的重要控申案件;对区、县局办结的控申案件进行复核(公开复核)。 法制处:负责指导全市法制建设总体规划工作;组织、协调、起草、复核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起草;对机关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指导和办理行政复议、听证、诉讼和国家赔偿工作;负责全市办理的各种行政、刑事案件损失赔偿的裁定;负责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指导和办理审批工作;承办刑事案件审核工作。 秘书科:负责全处调研文章的立项、督促和文字综合工作;负责全处中心工作的组织协调、文秘工作、数字统计、打字工作、接待、档案管理、装备工作、车辆管理及日常行政管理等工作;负责本单位的警务公开工作。 协办室:负责全处的组织、党务工作;干部、人事管理、宣传、教育培训、表彰励、共青团、妇委会、计划生育、老干部及纪检监察等工作。 审批一科:负责受理各分、县(市)局及市局机关办案部门呈报的案件的审批工作;负责对解除案件的审批工作;负责对全市案件退卷、、投送情况进行指导工作。 审批二科:负责受理各分、县(市)局及市局机关办案部门呈报的案件的审批工作;负责对解除案件的审批工作;负责对全市案件退卷、、投送情况进行指导工作。 理赔、复查科:负责案件的复查工作;国家赔偿案件的审核工作;承办强制、限期所外、教育执行期限变更的审核工作。 行政复议一科:负责全市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的指导;承办全市治安、交通、外事、消防、教育等各类行政复议案件;承担行政复议后变更或撤销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案件诉讼应诉工作。 行政复议二科:负责全市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的指导;承办全市治安、交通、外事、消防、教育等各类行政复议案件;承担行政复议后变更或撤销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案件诉讼应诉工作。 法制研究科:负责指导全局立法工作及立法件的起草、审核和呈报工作;承担全局性法制调研工作;领导交办及基层疑难请示案件的审核工作。 刑事案件审核科:负责审核全局各办案部门呈报的不予立案、撤销案件、刑拘、取保候审、居住、、需进行病鉴定等十一类刑事“出口”案件;承担领导交办、基层请示的刑事疑难案件的审核及严打中心工作。 执法监督科:负责全市各分、县(市)局、市局机关各执法部门的考评、执法检查;对其中反映的突出性、倾向性问题进行专项调研;承担领导交办的个案监督;负责执法案件的检查、认定,并提出纠正意见等工作。 通信处:负责指导全市机关机要通信保障工作;负责通信业务开展及设备工作;负责计算机中心及其应用系统的技术指导,综合信息网络建设和;负责全局密码通信、机要传输、传真通信网的与管理。 秘书科:负责协调局、处各项信息通信业务;编写;文件档案管理及保密工作;全处的车辆装备、通信设备及其它后勤保障;指导检查各分、县(市)局信息通信,负责本单位的警务公开工作。 协办室:负责组织、党务工作;干部、人事管理;宣传教育与纪检监察;共青团、妇委会、老干部及计划生育工作。 通信一科:负责全局警备电话及市局机关普通电话的安装、迁移和故障查修;全局通信交换设备和专缆工程的施工和。 通信二科:负责全局电话会议终端和电话会议的保障;省厅至市局、市局至各分、县(市)局间长途通信网的;市局“110”指挥大厅电视系统的。 无线通信科:负责全局无线通信的保障;无线通信系统的管理;专用无线频点的管理。 计算机科:负责全局计算机及应用系统的技术指导;综合信息网络的建设与;“110”系统的管理和技术指导。 宣传处:负责组织、指导全局宣传工作,制订全局宣传工作规划;负责全市系统通讯员的培训教育工作;负责《沈阳报》的编辑、印制和发行工作;组织协调全局影视宣传;负责全局性社会宣传的组织及审查工作。 秘书科:负责全处政工、人事、文秘工作;对外宣传的通联以及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本单位的警务公开工作。 宣传一科:负责报刊宣传及局内宣传栏的编采工作。 宣传二科:负责影视宣传及同中央、省、市的通联工作。 宣传三科:负责宣传及同中央、省、市的通联工作。 新闻网络宣传科:负责我局新闻宣传网站的建设、开发和运行工作,并通过网站对我局工作进行宣传;掌握互联网上舆情动态,对有关信息进行归纳、分析及;开展网上宣传和新闻发布,指导全局各单位进行业务网页的信息发布和宣传工作;负责与和省厅相关部门的联系工作;负责对我局网站设备进行。 科技处:负责制订全局科技工作的发展规划;负责科研项目的立项、审查、及组织鉴定,科研经费的管理及监督使用;负责自动报警网络的管理工作;负责安全技术防范办公室的各项工作。 秘书科:负责组织计划并协调取出各项业务工作。负责,文件、档案管理及保密工作,管理全处的车辆、装备、固定资产及其他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全处的组织、党务工作、干部、人事管理、宣传教育、纪检监察、表彰励、共青团、妇委会、老干部等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本单位的警务公开工作。 科技管理科:负责制定全局科技发展规划;落实管理科研项目经费;组织科研项目的申报;对科技装备器材的购置进行审批论证;组织重大科技项目包括“金盾工程”的论证、评审、指导、监督及组织协调工作;负责科研项目推广、科技宣传和科技信息发布;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定和科技培训工作。 行业管理科:负责对从事安全技术防范行业的公司企业、接警中心进行管理。对所辖单位进行从业资格审批、年度审查、负责行业技术培训;督促检查各分、县(市)局的技防管理工作。 工程管理科:负责对技防产品和技防工程进行管理。对技防产品进行定期检验;配合有关部门对经营技防产品的市场进行规范、管理、打击非法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对技防工程进行施工方案审查和工程验收;对金融系统等要害部门的技防设施进行检查、规划、指导落实。 网络支队:负责全市国际互联网络信息安全管理,依法对全市计算机安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管理计算机安全产品,对计算机应用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承担利用计算机犯罪案件的侦查破案等工作。 秘书科:负责协调局、处监察业务;编写;文件档案管理及保密工作;组织、党务工作;干部、人事、工资管理;宣传教育与纪检监察;共青团、妇委会、老干部及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本单位的警务公开工作。 管理监察大队(一大队):负责指导全市计算机使用单位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工作;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产品的安全功能认证;计算机病毒及有害数据的防治工作的管理;计算机安全培训及安全管理;网吧的审查、审批。 案件侦察大队(二大队):负责查处计算机违法犯罪案件;对计算机系统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网吧的安全检查及其他工作的依法检查;计算机机房施工方案的审查和工程验收。 网上大队(三大队):略。 网上侦控大队:略。 出入境管理处:负责指导全市基层机关出入境管理工作;负责因私出国(境)的审批发证工作;负责来沈境外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来沈境外人员的证件、签证的受理、制作签发工作;负责涉外案件的指导、查处工作。 秘书科:全处行政管理、车辆管理。起草全处综合性文件、各类业务数据及信息的汇总、整理。负责队伍管理、思想教育、党组织的建设、纪检监察、宣传教育、妇联及退休老干部工作,负责职级待遇及福利等工作。计算机管理、及人事工作。负责本单位的警务公开工作。 涉外案件查处科:查处入境领域的各种违法犯为;查处境外人员在我市的违法犯为;负责全市各类涉外案件统计及工作;定期对全市涉外案件进行经济分析和调研;出入境中介机构的监管工作。 中国出境受理科:受理、审核在沈阳籍出境办理证、照的申请工作。受理、审核护照延期、补、换发申请。及时研究分析不同时期中国出国动态及特点。中介机构业务工作的指导。 中国出境审批科:负责中国出境审批等职能。 口岸签证科:负责沈阳桃仙机场的口岸签证工作。 境外人员管理科:负责直管的“三资”企业、国有企业、外企驻沈机构、涉外宾馆、饭店中的境外人员住宿登记管理,居留管理和各种信息动态的收集。美、日、朝、俄、韩驻沈总馆的人员变化情况及各种信息动态的收集工作。涉外高校,留宿境外人员的住宿登记管理。我市大、中、小学任教及留学的外国留学生的居留管理和信息收集工作。审核、审批在沈常驻境外人员办理居留、暂住停留的申请工作。审核、审批常驻境外人员办理居留、暂住证件的延期申请工作。开展与境外人员交朋友、建耳目工作。广泛物建涉外、联络员、户管员,并建立档案。掌握境外人员在沈成立的各种组织活动情况及主要的自然情况。逐人建立常驻境外人员人头档案及重点人档案。审核、审批境外人员办理各种签证、签注、居留证件的申请。在沈日本孤儿及养父母的管理。 境外人员签证科:制做、核发中国赴港、澳、台证件、核验核发中国护照。受理、制做、核发境外人员居留、暂住的申请。受理、制做、核发居留、暂住延期、变更及换发。受理、制做、核发符合的签证(注)延期及一次再入境签证(注)。受理、核发俄、蒙、朝来华探亲的申请。受理、核发境外人员签证(注)的加签的申请。受理改变国籍的申请。受理、转发台胞来沈定居申请。 证照信息科:负责护照、通行证等数据的校对、传输及相关证件的制作,负责该系统的网络、计算机设备的日常和管理工作。 户政处(社区警务支队):负责全市基础建设,指导、监督、检查社区安全防范工作,构建社区巡逻防控体系;负责社区警务制度和勤务方式布局的实施;负责各区、县(市)社区防范队伍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常住人口、流动人口、重点人口及出租房屋的管理;负责的制作、疑难户口、成建制户口等事项的管理。 秘书科:负责综合协调业务工作;全处文字和综合调研工作;户籍警务建设工作;机要、档案、控申、对外宣传及社区警务管理的调查审核工作,以及全处的行政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本单位的警务公开工作。 处:负责思想工作,综合协调;全处组织、党务,人事管理、宣传教育,和老干部、共青团、妇女、计划生育等方面的组织实施工作。 一大队:负责对各分、县(市)局执行公示制进行督察、指导、检查工作;对基层日常重点人口、工作对象、耳目及服刑五种人(监外罪犯),作案人(犯罪嫌疑人)检查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查究工作;对市工读学校的招生及校内日常治安管理和法制教育。 二大队(情报信息科):负责社区警情的收集、分析、研判工作;负责全市社区防范工作,创建平安社区(村),治保会及群防群治组织工作;负责校园周边整治等工作。 三大队:负责各分、县(市)局社区安全防范队伍日常监督、检查、指导、考核和惩等工作;负责社区安全防范队伍的教育培训、综合调研、案件的查处及对外宣传等工作;负责社区安全防范队员的人事管理、后勤装备及工资、保险金缴存和发放等工作。 四大队:负责对各分、县(市)常住、寄住、流动人口管理的检查、指导、考核、验收及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的监察工作;全市户籍外勤人口调查熟悉等业务的指导工作。 五大队:负责全市人口信息计算机管理系统建设、软件开发、技术培训、及检查指导工作;负责全市人口信息数据的统计、及综合分析;负责全市人口信息的查询及审核工作。 六大队:负责起草有关自行车管理的政策、法规;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落实《沈阳市自行车治安管理办法》。负责对自行车的登记、办理牌证及对自行车进行审验、停放、交易、运输、修理等治安管理。 七大队:负责全市一级巡逻防控网的规划、指导、检查和考核等工作。 户政科:负责指导全市户口管理工作;调研和拟制户口管理政策、规章制度;受理审核疑难特困户口;直办调工、调干、蓝印户口、城农变户,易地安置复转军人,知青子女回城,占地招工等户口;对全市人口统计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工作;户籍管理地域权归属问题的协调工作;对的设置和办公用房等基础建设的调研工作。 居民身份证管理科:负责全市居民身份证制作;快证的接收发放;指导全市各分、县(市)局及日常居民身份证的颁发、收缴、使用、核查、查验等管理工作。 保安管理处:负责全市金融护卫、经济和保安队伍的管理、培训、业务指导及行业审批、管理工作。 秘书科:负责文字综合、政工纪检以及后勤装备等工作,负责本单位的警务公开工作。 保安管理科:负责制定我市保安管理工作政策、法规草案一级市场调研工作;负责对我是保安公司业务进行监督、指导检查工作;负责我市保安公司资格年审、年检以及协调全市业务发展等工作。 保安培训科:负责全市人员岗前培训、资格审定以及保安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全市金融护卫中心和保安服务公司的管理工作。 保安督察大队:负责对全市保安公司监督、检查和审计工作;负责对全市保安市场进行监管和清理整顿等工作。 地址:和平区南京北街77号 电话:23105075 市交通支队 负责全市城乡道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 处:负责全市系统的思想和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支队的人事管理、干部考核、组织发展、宣传教育、培训、晋职(衔)晋级、工资福利、共青团、妇委会、文体活动等工作。 纪检室:负责全市违法违纪问题的接待、受理、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支队内部的警务督察工作;负责全支队的财务审计工作;负责交通的工作;负责支队的警务公开工作。 后勤装备处:负责全支队的后勤保障工作。包括全支队财务、装备、车辆、油料、办公用品、房产、固定资产、办公楼管理等工作。 宣传处:负责全市交通安全普法教育和对违章、事故驾驶员的培训工作;负责对外的影视、文字宣传报道工作;负责驾驶证审验业务组织和指导工作;负责对客运集团、出租汽车公司、新闻出版单位车辆及驾驶员的管理。 交通事故处理处:负责全市交通事故处理工作的组织、指导、培训、考核工作;全市重、特大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侦查;负责交通事故车检、尸检、痕检、酒精检验、伤残评定、伤情鉴定、车物损失评估和事故案卷审批工作;负责重、特大交通事故案件的审理和有关责任人起诉工作;负责对基层交通事故申请复议案件的复议工作。 交通秩序管理处:负责全市交通秩序管理、交通勤务管理及执罚工作的组织和指导、考核;负责市区道的挖掘占用及停车场和机动车通行证的审批管理工作。 科研处:负责交通科研项目的立项、开发;负责计算机网络与设备、信号灯和电视系统的组建、等工作。 车辆管理处:负责全市机动车、人力三轮车牌照的核发工作;负责全市机动车的检测工作;负责全市机动车档案的管理;负责办理机动车辆过户、改装、转籍、报废等工作。 驾驶员管理处:负责全市驾驶员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报考、场地训练、考试及发证工作;负责全市机动车驾驶员档案的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办理驾驶证的迁出、迁入、缓审等工作。 特勤处:负责全市交通特勤工作,制定特勤方案,组织、协调、指挥、检查和指导全支队的交通特勤任务;同时负责交通秩序的整顿工作。 和平一大队:负责辖区内动、静态交通秩序管理;道交通事故处理;辖区内车辆和驾驶员管理;道占用、挖掘管理审批;社会面交通安全宣传;辖区内特勤交通工作及突发事件的交通疏导工作。 秘书科:负责全大队政工、党务、文秘、纪检、后勤行政等工作;负责大队“122”接处警工作。 交通科:负责对辖区内的车辆、驾驶员的管理、教育,管理道的占用、挖掘;负责大队交通勤务的指挥、协调;负责大队违章处罚工作。 交通事故处理科:负责对辖区内发生的交通事故进行现场勘察、责任认定、损害赔偿的调解、事故责任者的处罚等项工作;负责逃逸案件的立案和侦察。 一中队:负责警务区内静、动态交通管理;负责轻微事故、一般事故的现场勘察,实施简易程序处理。 二中队:负责警务区内静、动态交通管理;负责轻微事故、一般事故的现场勘察,实施简易程序处理。 三中队:负责警务区内静、动态交通管理;负责轻微事故、一般事故的现场勘察,实施简易程序处理。 和平二大队:负责辖区内动、静态交通秩序管理;道交通事故处理;辖区内车辆和驾驶员管理;道占用、挖掘管理审批;社会面交通安全宣传;辖区内特勤交通工作及突发事件的交通疏导工作。 秘书科:负责全大队政工、党务、文秘、纪检、后勤行政等工作;负责大队“122”接处警工作。 交通科:负责对辖区内的车辆、驾驶员的管理、教育,管理道的占用、挖掘;负责大队交通勤务的指挥、协调;负责大队违章处罚工作。 交通事故处理科:负责对辖区内发生的交通事故进行现场勘察、责任认定、损害赔偿的调解、事故责任者的处罚等项工作;负责逃逸案件的立案和侦察。 一中队:负责警务区内静、动态交通管理;负责轻微事故、一般事故的现场勘察,实施简易程序处理。 二中队:负责警务区内静、动态交通管理;负责轻微事故、一般事故的现场勘察,实施简易程序处理。 三中队:负责警务区内静、动态交通管理;负责轻微事故、一般事故的现场勘察,实施简易程序处理。 铁西大队:负责辖区内动、静态交通秩序管理;道交通事故处理;辖区内车辆和驾驶员管理;道占用、挖掘管理审批;社会面交通安全宣传;辖区内特勤交通工作及突发事件的交通疏导工作。 秘书科:负责全大队政工、党务、文秘、纪检、后勤行政等工作;负责大队“122”接处警工作。 交通科:负责对辖区内的车辆、驾驶员的管理、教育,管理道的占用、挖掘;负责大队交通勤务的指挥、协调;负责大队违章处罚工作。 交通事故处理科:负责对辖区内发生的交通事故进行现场勘察、责任认定、损害赔偿的调解、事故责任者的处罚等项工作;负责逃逸案件的立案和侦察。 一中队:负责警务区内静、动态交通管理;负责轻微事故、一般事故的现场勘察,实施简易程序处理。 二中队:负责警务区内静、动态交通管理;负责轻微事故、一般事故的现场勘察,实施简易程序处理。 三中队:负责警务区内静、动态交通管理;负责轻微事故、一般事故的现场勘察,实施简易程序处理。 沈河大队:负责辖区内动、静态交通秩序管理;道交通事故处理;辖区内车辆和驾驶员管理;道占用、挖掘管理审批;社会面交通安全宣传;辖区内特勤交通工作及突发事件的交通疏导工作。 秘书科:负责全大队政工、党务、文秘、纪检、后勤行政等工作;负责大队“122”接处警工作。 交通科:负责对辖区内的车辆、驾驶员的管理、教育,管理道的占用、挖掘;负责大队交通勤务的指挥、协调;负责大队违章处罚工作。 交通事故处理科:负责对辖区内发生的交通事故进行现场勘察、责任认定、损害赔偿的调解、事故责任者的处罚等项工作;负责逃逸案件的立案和侦察。 一中队:负责警务区内静、动态交通管理;负责轻微事故、一般事故的现场勘察,实施简易程序处理。 二中队:负责警务区内静、动态交通管理;负责轻微事故、一般事故的现场勘察,实施简易程序处理。 三中队:负责警务区内静、动态交通管理;负责轻微事故、一般事故的现场勘察,实施简易程序处理。 四中队:负责警务区内静、动态交通管理;负责轻微事故、一般事故的现场勘察,实施简易程序处理。 大东大队:负责辖区内动、静态交通秩序管理;道交通事故处理;辖区内车辆和驾驶员管理;道占用、挖掘管理审批;社会面交通安全宣传;辖区内特勤交通工作及突发事件的交通疏导工作。 秘书科:负责全大队政工、党务、文秘、纪检、后勤行政等工作;负责大队“122”接处警工作。 交通科:负责对辖区内的车辆、驾驶员的管理、教育,管理道的占用、挖掘;负责大队交通勤务的指挥、协调;负责大队违章处罚工作。 交通事故处理科:负责对辖区内发生的交通事故进行现场勘察、责任认定、损害赔偿的调解、事故责任者的处罚等项工作;负责逃逸案件的立案和侦察。 一中队:负责警务区内静、动态交通管理;负责轻微事故、一般事故的现场勘察,实施简易程序处理。 二中队:负责警务区内静、动态交通管理;负责轻微事故、一般事故的现场勘察,实施简易程序处理。 三中队:负责警务区内静、动态交通管理;负责轻微事故、一般事故的现场勘察,实施简易程序处理。 皇姑大队:负责辖区内动、静态交通秩序管理;道交通事故处理;辖区内车辆和驾驶员管理;道占用、挖掘管理审批;社会面交通安全宣传;辖区内特勤交通工作及突发事件的交通疏导工作。 秘书科:负责全大队政工、党务、文秘、纪检、后勤行政等工作;负责大队“122”接处警工作。 交通科:负责对辖区内的车辆、驾驶员的管理、教育,管理道的占用、挖掘;负责大队交通勤务的指挥、协调;负责大队违章处罚工作。 交通事故处理科:负责对辖区内发生的交通事故进行现场勘察、责任认定、损害赔偿的调解、事故责任者的处罚等项工作;负责逃逸案件的立案和侦察。 一中队:负责警务区内静、动态交通管理;负责轻微事故、一般事故的现场勘察,实施简易程序处理。 二中队:负责警务区内静、动态交通管理;负责轻微事故、一般事故的现场勘察,实施简易程序处理。 三中队:负责警务区内静、动态交通管理;负责轻微事故、一般事故的现场勘察,实施简易程序处理。 北站地区大队:负责北站地区的交通秩序管理,交通事故处理,车辆和驾驶员管理,道占用、挖掘管理审批,社会面交通安全宣传,辖区内特勤交通工作及突发事件的交通疏导工作。 综合科:负责全大队政工、党务、文秘、纪检、后勤行政等工作;负责大队“122”接处警工作,负责大队的事故处理工作。 一中队:负责警务区内静、动态交通管理;负责轻微事故、一般事故的现场勘察,实施简易程序处理。 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队:负责沈阳经济开发区的交通秩序管理,交通事故处理,车辆和驾驶员管理,道占用、挖掘管理审批,辖区内特勤交通工作及突发事件的交通疏导工作。 浑南大队:负责浑南新区的交通事故处理、交通安全、交通法规宣传及辖区内车辆、驾驶员的管理工作。 综合科:负责辖区内违章处罚、车辆和驾驶员管理、驾驶证审验、占道审批管理及政工后勤等工作。 交通事故处理科:负责辖区内交通事故现场勘查和事故处理工作。 一中队:负责辖区内交通秩序管理、交通违章处罚及交通特勤等工作。 二中队:负责辖区内交通秩序管理、交通违章处罚及交通特勤等工作。 棋盘山大队:负责棋盘山开发区内的交通管理工作。 综合科:负责辖区内违章处罚、车辆和驾驶员管理、驾驶证审验、占道审批管理及政工后勤等工作。 交通事故处理科:负责辖区内交通事故现场勘查和事故处理工作。 一中队:负责辖区内交通秩序管理、交通违章处罚及交通特勤等工作。 二中队:负责辖区内交通秩序管理、交通违章处罚及交通特勤等工作。 于队:负责辖区内动、静态交通秩序管理;道交通事故处理;辖区内车辆和驾驶员管理;道占用、挖掘管理审批;社会面交通安全宣传;辖区内特勤交通工作及突发事件的交通疏导工作。 综合科:负责全大队政工、党务、文秘、纪检、后勤行政等工作;负责大队“122”接处警工作;负责对辖区内的车辆、驾驶员的管理、教育,管理道的占用、挖掘;负责大队交通勤务的指挥、协调;负责大队违章处罚工作。 交通事故处理科:负责对辖区内发生的交通事故进行现场勘察、责任认定、损害赔偿的调解、事故责任者的处罚等项工作;负责逃逸案件的立案和侦察。 一中队:负责警务区内静、动态交通管理;负责轻微事故、一般事故的现场勘察,实施简易程序处理。 二中队:负责警务区内静、动态交通管理;负责轻微事故、一般事故的现场勘察,实施简易程序处理。 东陵大队:负责辖区内动、静态交通秩序管理;道交通事故处理;辖区内车辆和驾驶员管理;道占用、挖掘管理审批;社会面交通安全宣传;辖区内特勤交通工作及突发事件的交通疏导工作。 综合科:负责全大队政工、党务、文秘、纪检、后勤行政等工作;负责大队“122”接处警工作;负责对辖区内的车辆、驾驶员的管理、教育,管理道的占用、挖掘;负责大队交通勤务的指挥、协调;负责大队违章处罚工作。 交通事故处理科:负责对辖区内发生的交通事故进行现场勘察、责任认定、损害赔偿的调解、事故责任者的处罚等项工作;负责逃逸案件的立案和侦察。 一中队:负责警务区内静、动态交通管理;负责轻微事故、一般事故的现场勘察,实施简易程序处理。 二中队:负责警务区内静、动态交通管理;负责轻微事故、一般事故的现场勘察,实施简易程序处理。 苏家屯大队:负责辖区内动、静态交通秩序管理;道交通事故处理;辖区内车辆和驾驶员管理;道占用、挖掘管理审批;社会面交通安全宣传;辖区内特勤交通工作及突发事件的交通疏导工作。 综合科:负责全大队政工、党务、文秘、纪检、后勤行政等工作;负责大队“122”接处警工作;负责对辖区内的车辆、驾驶员的管理、教育,管理道的占用、挖掘;负责大队交通勤务的指挥、协调;负责大队违章处罚工作。 交通事故处理科:负责对辖区内发生的交通事故进行现场勘察、责任认定、损害赔偿的调解、事故责任者的处罚等项工作;负责逃逸案件的立案和侦察。 一中队:负责警务区内静、动态交通管理;负责轻微事故、一般事故的现场勘察,实施简易程序处理。 二中队:负责警务区内静、动态交通管理;负责轻微事故、一般事故的现场勘察,实施简易程序处理。 新城子大队:负责辖区内动、静态交通秩序管理;道交通事故处理;辖区内车辆和驾驶员管理;道占用、挖掘管理审批;社会面交通安全宣传;辖区内特勤交通工作及突发事件的交通疏导工作。 综合科:负责全大队政工、党务、文秘、纪检、后勤行政等工作;负责大队“122”接处警工作;负责对辖区内的车辆、驾驶员的管理、教育,管理道的占用、挖掘;负责大队交通勤务的指挥、协调;负责大队违章处罚工作。 交通事故处理科:负责对辖区内发生的交通事故进行现场勘察、责任认定、损害赔偿的调解、事故责任者的处罚等项工作;负责逃逸案件的立案和侦察。 一中队:负责警务区内静、动态交通管理;负责轻微事故、一般事故的现场勘察,实施简易程序处理。 二中队:负责警务区内静、动态交通管理;负责轻微事故、一般事故的现场勘察,实施简易程序处理。 高速一大队:负责辖区的交通秩序管理、违章处罚;“112”交通事故接、处警及交通事故处理和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的侦破、;参与突发性治安案件的先期处置。 一中队:负责辖区的交通秩序巡逻管理、违章处罚;“112”交通事故接、处警和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的侦破、;参与突发性治安案件的堵截、。 二中队:负责辖区的交通秩序巡逻管理、违章处罚;“112”交通事故接、处警和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的侦破、;参与突发性治安案件的堵截、。 高速二大队:负责辖区的交通秩序管理、违章处罚;“112”交通事故接、处警及交通事故处理和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的侦破、;参与突发性治安案件的先期处置。 一中队:负责辖区的交通秩序巡逻管理、违章处罚;“112”交通事故接、处警和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的侦破、;参与突发性治安案件的堵截、。 二中队:负责辖区的交通秩序巡逻管理、违章处罚;“112”交通事故接、处警和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的侦破、;参与突发性治安案件的堵截、。 高速三大队:负责辖区的交通秩序管理、违章处罚;“112”交通事故接、处警及交通事故处理和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的侦破、;参与突发性治安案件的先期处置。 一中队:负责辖区的交通秩序巡逻管理、违章处罚;“112”交通事故接、处警和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的侦破、;参与突发性治安案件的堵截、。 二中队:负责辖区的交通秩序巡逻管理、违章处罚;“112”交通事故接、处警和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的侦破、;参与突发性治安案件的堵截、。 高速四大队:负责辖区的交通秩序管理、违章处罚;“112”交通事故接、处警及交通事故处理和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的侦破、;参与突发性治安案件的先期处置。 一中队:负责辖区的交通秩序巡逻管理、违章处罚;“112”交通事故接、处警和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的侦破、;参与突发性治安案件的堵截、。 二中队:负责辖区的交通秩序巡逻管理、违章处罚;“112”交通事故接、处警和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的侦破、;参与突发性治安案件的堵截、。 二环大队:负责辖区的交通秩序管理、违章处罚;“112”交通事故接、处警及交通事故处理和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的侦破、;参与突发性治安案件的先期处置。 一中队:负责辖区的交通秩序巡逻管理、违章处罚;“112”交通事故接、处警和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的侦破、;参与突发性治安案件的堵截、。 二中队:负责辖区的交通秩序巡逻管理、违章处罚;“112”交通事故接、处警和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的侦破、;参与突发性治安案件的堵截、。 道设施大队:负责全市道交通设施(交通标志、标线、隔离设施)的调研、设计、制作、安装和施划,并对交通设施进行巡视、、修复等工作。 办公地址:和平区十一纬72号 公开电话:23106516 市巡逻支队 负责公共安全以及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治安秩序;负责处置重大突发事件;负责教育和人员工作;负责部分区、县(市)110勤务的指导、考核工作;负责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和犯罪案件。 办公室:负责支队综合性工作,根据支队要求制定和起草工作计划、目标规划、总结;负责支队业务工作情况的综合、调研、宣传、信息、法制、文秘工作和支队值班室、调度室的管理和建设;负责协助支队领导做好各种突发事件现场的处置工作,组织现场通信联络和警力调配;负责巡警系统通信装备的管理、统计、报修工作。负责本单位的警务公开工作。 处:负责支队队伍建设及思想工作。 勤务处:负责承担郊、县(市)局10个巡警大队110出处警和巡逻防控业务指导工作;负责对群体性治安事件处置工作的调研指导工作;负责全市较大规模、跨地区、超常规治安事件的集结和演练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对巡警、防暴警业务基础建设进行指导;负责组织实施支队教育训练工作。 后勤装备处:负责支队行政管理工作及后勤保障工作。 直属一大队:在处置、骚乱事件中担负攻坚、突击任务;在处置行为激烈的非法、、以及严重滋扰、聚众哄抢国家财务、群众性械斗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群体治安事件中,依法实施现场管制和强制性措施;处置劫持人质、飞机、轮船、汽车和持枪作案、爆炸等恐怖活动,缉捕严重犯罪;处置在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活动、庆典活动、大型文体活动和依法举行的、、活动中发生的突发事件;其他应当由防暴突击队承担的机动任务。 办公地址:皇姑区嘉陵江街27号 公开电话:86256465 市特警支队 负责处置恐怖犯罪、严重性犯罪;负责处置、骚乱、对抗性强的群体性事件和大规模滋扰等重大治安事件;负责担负重大活动的安全和特定的巡逻执勤任务及其它应当由特警支队承担的工作任务。 综合警务大队:负责文字综合、纪检工作、指挥调度、作战训练、情报信息、后勤装备管理等工作。 特警一大队:负责恐怖犯罪、严重犯罪等的处置工作;全市大型活动及重要警卫任务的防暴安检工作,涉爆案件中爆炸装置的排除工作,散失在社会上废旧弹药及各种火工品的收缴、存储及工作;对各分、县(市)局安检、排爆工作进行指导和培训。 特警二大队:负责重大活动的安全任务、重大警卫任务、特殊勤务工作。 特警三大队:负责市委、市门前秩序及检查、管理、监督、协调分管区对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特警四大队:负责省委、省门前秩序及检查、管理、监督、协调分管区对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特警五大队:负责对抗性较强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和犯罪的现场处置增援及机动待命工作。 市刑事支队 负责掌握、分析全市刑事犯罪情况,指导刑事侦察工作;组织、指挥侦破跨区严重刑事犯罪案件,参与并协调严重犯罪案件及特事案件的侦破工作;指导职业据点和犯罪情况资料建设;负责全市重大、特事案件现场勘查、痕迹检验工作;负责刑侦科研的开发、应用等工作。 处:负责政工、组织、人事、技术职称评定、宣传、教育、共青团、妇委会及离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 纪检室:主要职责是纪检监察工作。 秘书处:负责指挥调度突发性严重案件的处置及技术部门、专案大队的现场任务。传、接、发各种、通报、机要通信,负责管理,通讯器材的管理、维修、打字、复印以及支队文书档案管理、业务行政管理。负责对刑事犯罪情况的专题调研;总结成功破案经验,典型案例,工作计划总结,编发《刑侦工作》以及刑侦工作要点和总结等各种材料的撰写。负责全市刑侦系统管辖的刑事案件的管理、统计、破案工作的业务指导、敌情分析,编发《刑侦工作信息》,进行案件微机管理及填发各种表格,负责全市刑侦系统中心工作和重点案件的确立。负责全市刑侦系统的法制工作和对外宣传报道工作,宣传刑侦良好风貌,组织对外宣传的和资料,展示各战役期间的斗争及、法制宣传、案件的审核,负责本单位的警务公开工作。 后勤装备处:负责支队的行政管理、装备、食堂、财会、后勤等工作。负责支队车辆管理维修、保养、调度及各种牌照、证件的换发,车队驾驶员的管理。 技术二处:负责无刑事犯罪检索证明;其他略。 警犬训练大队:负责政工、人事、文秘、行政后勤事务及警犬档案等管理。负责全市重特大案件现场勘查,嗅源鉴别,追踪捕咬。负责大型活动、重要场所及警卫对象安全检查,毒品及爆炸物品搜寻、鉴定。负责全市巡逻堵卡任务。 一大队:负责全市刑事案件侦破的研究,对区、县(市)局刑事案件侦破工作进行指导,负责大队内的个案侦破进展情况、破案情况和其它行政事务管理;其他略。 二大队(专案大队):负责各类重、特事案件的侦破工作。 三大队:负责全市反扒工作、阵控工作的指导及重要场所的阵地控制,对区、县(市)的阵控、反扒工作进行目标考核;其他略。 四大队:负责全市逃犯名册汇编、追逃工作指导检查、考核及大队内部行政管理。 五大队:负责处置突发性案件,协助外地机关堵截犯罪嫌疑人。 案审处:负责全市案件审查工作指导协调。负责支队承办的案件审查工作和案件移送起诉。 有组织犯罪侦查大队:负责我市及带性质等有组织犯罪侦查工作。 办公地址:和平区大167号 公开电话:22828492 市警务督察支队 负责全市机关及其人民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的监督;制定本地区督察工作的有关制度;组织、实施督察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办理上级机关督察机构和本级机关行政交办的督察事项;履行《督察条例》的其他职责。 综合科:负责党务、宣教、人事、文秘、内勤及后勤装备等工作,负责本单位的警务公开工作。 业务指导科:负责组织对四县(市)局警务督察队和其他的督察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组织、实施对本级和下级专兼职督察人员的业务培训、考核;负责制定全局督察工作有关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以及督察业务统计报表、接待工作;组织、策划和开展各项督察工作;完成督察支队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负责市局“办”的日常工作以及全局工作的组织实施。 一队、二队、三队、四队、五队、六队:接照《机关督察条例》的,对全局执法执勤活动等情况进行现场督察。 办公地址:沈河区朝阳街155-1号 公开电话:24847124 市治安支队 负责贯彻执行治安行政管理法规,指导全市社会治安管理和治安查处工作;负责全市治安系统业务培训工作;负责违反治安管理的案件和治安部门管辖的刑事案件;负责特种行业、公共场所、和物品的治安管理;负责大型活动的审批和安全工作;负责、、申请的管理、审批工作;负责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的安全管理;负责人身的鉴定工作;负责全市的犬类管理。 秘书科:负责受理全市涉及治安管理方面的市民投诉、举报;负责指挥调度及各类治安信息的收集、;负责材料综合、对外宣传及调研工作;负责特种行业治安信息系统管理工作;负责支队机要通信、档案管理等项工作;负责本单位的警务公开工作。 处:负责支队的思想、组织、干部、人事等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宣传、励、教育等项工作;负责共青团、妇委会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 纪检室:负责查处本单位违法违纪行为;负责科级领导干部的离任审计;负责、督察、纠风、纪律教育等项工作。 后勤装备科:负责支队的财务、、装备、营房等日常后勤行政管理工作。 法制科:负责全市的治安案件以及治安部门管辖的刑事案件的指导、调研;负责起草地方治安行政管理法规和规章;负责教育案件的审核;负责支队自办案件的审核;受理支队控申案件。 特种行业管理大队:负责对全市各分、县(市)局有关特种行业及娱乐、餐饮等服务场所的治安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负责全市、、申请的管理、审批。 物品管理大队:负责全市物品的管理工作;负责对各分、县(市)局有关物品的治安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负责对物品单位的检查、监督、整改隐患等工作。 治安行动大队:负责制黄贩黄、、赌博等社会丑恶现象的违法犯罪活动;负责指导和协助各分、县(市)局治安行动分队的案件查处工作。 治安机动大队:负责110接报涉及行业治安管理事务处置;负责大型群众文体活动安全工作的组织实施;配合工商、环保、文化、等部门的整治活动,执法秩序。 专案大队:负责治安部门管辖的97种刑事案件的侦破工作;查处上级交办的治安案件。 鉴定所:负责全市人身案件的损伤鉴定工作。 控犬大队:负责全市的犬类管理工作;负责准养犬类证件的审批;负责非法犬类交易市场及捕杀违章犬;负责对犬类养殖场、宠物市场的管理。 查究指导科:负责对全市治安系统的执法情况进行监察;负责对全市治安系统各部门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研究和指导工作。 公共娱乐场所管理大队:负责对全市公共场所进行管理。 情报信息大队:负责收集、全市的治安情报信息。 办公地址:和平区169号 公开电话:23105672 市经济犯罪侦查支队 负责全市部分经济犯罪案件的侦破查处工作;协调和指导、县(市)局侦破、查处经济犯罪案件。 秘书科:负责支队调研文章的立项、监督、指导和文字综合;财务管理;后勤保障;敌情分析;计算机开发利用;经济案件举报受理等工作;负责本单位的警务公开工作。 处:负责支队的组织,党务工作;干部人事管理;宣传教育、培训;计划生育、妇女工作;老干部工作。 法制科:负责全市经济犯罪刑拘延押及后延长审结时限案件的审批;负责本单位自办刑拘、取保候审、居住案件的审核;负责接待群众举报、受理案件、执法监督、对基层进行业务指导工作。 纪检室:负责支队纪检监察、警务公开、正益等工作。 控申科:负责支队来信来访的受理接待以及控申案件的查办工作。 办公地址:和平区北三经街66-1号 公开电话:23105870 市禁毒支队 负责全市毒品犯罪案件的侦破和对全市吸毒案件的查处工作;对、县(市)局侦破、查处毒品案件进行业务指导;承担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秘书科:负责支队调研文章的立项、起草;文件起草和文字综合工作;收集毒情信息分析、整理、工作;文电收发处理工作;印信、机要、档案管理工作;接待、接处警、接报案工作;工作目标考核工作;履行市禁毒办职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各禁毒单位开展毒品的堵源截流和禁毒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本单位的警务公开工作。 处:负责支队政工、人事、队伍建设以及思想工作。 后勤装备科:负责支队财务管理、警务装备管理以及后勤保障工作。 案件审查科:负责转捕和后案件的起诉工作;负责对涉毒人员的尿样检测鉴定工作;负责留置室的管理工作。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科:负责全市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和审批、管理工作;负责麻、精药品的协管工作。 法制科:负责对支队的执法情况进行指导、监督、检查;负责对案件进行审核、呈报工作;负责对全支队法律文书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支队行政处罚案件的听证,行政诉讼案件的代理应诉工作。 纪检室:负责支队的纪检监察工作。 缉毒一大队、缉毒二大队、缉毒三大队:物建和管理缉毒物情;其他略。 所(安康医院):被市机关以强制人员和自愿人员的监管与工作。同时负责全市患有病症被机关确定危害社会,需要监管人员的监管工作。 办公地址:和平区长白东22甲 公开电话:23733946 市监管支队 依法承担监管工作;负责所、所、行政所、教育所、所、病犯监管所、安康医院的管理、建设工作;负责对全市各区、县(市)所、行政所监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处:负责全支队的科级干部及全体、职工的调配、考核及工资与警衔的日常管理工作;支队队伍建设和思想工作与常务工作的计划、检查、协调、指导与实施工作;负责离退休老干部及共青团、妇女和群众工作的计划指导与实施工作。 秘书科:负责全支队的业务调研,对外宣传,统计与信息,文件文印管理、与保密及支队机关值班的管理工作及支队日常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工作。负责本单位的警务公开工作。 法制科:负责全市监管系统执法监督、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以及留所服刑、减刑、假释、等案件的审批和管理工作。 纪检室:负责支队日常纪检案件查处、监察工作及警务督察工作的协调配合以及实施与开展全支队日常的执法、执纪宣传与教育活动工作。 监所管理科:负责市监管场所的基础设施建设,日常业务与依法管理的协调、检查、指导,安全防范,留所执行、等业务的审批与管理及监管场所的等级建设工作的计划,检查协调与实施工作;负责对全市监管系统的微机信息及网络和医疗卫生等专业技术工作的计划、指导、管理与实施工作。 后勤装备科:负责支队日常财务、生产创收、办公、备装、福利及车辆的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 第一所:负责市局机关各单位及检法机关所办案件犯罪嫌疑人及上级交办案件犯罪嫌疑人和全市女性犯罪嫌疑人的监管工作。 大队:负责本所的犯罪嫌疑人及留所服刑人员依法的管理教育和敌情动态的掌握及书证薄卡情报与管理等工作。 大队:负责本所的犯罪嫌疑人、留所服刑人员的等工作。 综合技术大队:负责本所、、医疗、信息、文书资料收集管理工作。 后勤保障大队:负责本所财物、通信、车辆饮食卫生,房产及生产创收等后勤保障与行政管理工作。 第二所:负责犯罪嫌疑人及留所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医疗救治和监情动态掌握等工作;负责犯罪嫌疑人及留所服刑人员的巡控等工作;负责全所综合业务及后勤保障等工作。 行政所:负责全市被处以行政人员的监管工作。 教育所:负责全市人员的教育及性病检查与治疗工作。 办公地址:大东区边东街12号 公开电话:88711338 市经济 主要职责略。 处:负责机关的人事、共青团、妇委会、老干部等工作;负责机关和企业治安或派驻机构队伍管理、、宣传、教育培训、晋职(衔)晋级和非领导职务评定工作;负责全市企事组织、干部的管理培训、表励等工作。 秘书科:负责调研文章的立项、督促、指导和文字综合工作;负责中心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统计、归档立卷、管理及打字印刷工作;负责财务、车辆备装、通讯设备及其他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本单位的警务公开工作;其他略。 法制科:负责刑事和后案件起诉工作;负责治安案件处罚审批;负责对企业治安或派驻机构的法制教育,培训和执法情况监督指导,负责行政案件应诉;负责控申工作的受理、督办、催办。 军工、重工科:负责对军工和重工企业的安全、重点工程、科研项目保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负责企业稳定和治安稳定;负责直管企业内部发生的治安案件查处和企业内部违法犯罪活动的预防。 金融科:负责金融系统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安全防范工作的管理;负责直管金融单位内部的稳定和治安稳定;负责直管金融单位内部发生的治安案件查处和金融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的预防。 要害部门科:负责水、电、气等涉及国计民生的要害单位和企业单位的安全工作的监督和指导;负责直管企业内部发生的治安案件的查处和影响生产经营活动的违法犯罪活动的预防。 区(县)指导科:负责对各分、县(市)局经保工作和经保科管辖单位安全工作的检查指导;负责经保科管辖单位信息综合呈报、反馈及群体性事件的临场处置;负责对经保系统内发生的可防性重特大案件查究;负责对市属局(公司)安全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企业保安管理科:负责对全市经济队伍(护厂队)的组建、管理、培训、表;负责警队业务工作和经警备装的调拨;负责经警(护厂队员)的巡逻、守护等任务的检查督促。 责任事故案件查处科:负责经保管辖单位内部发生的责任事故案件(除交通、消防事故外)的查处工作;负责查处各分、县(市)局管辖单位发生的一次性死亡3人以上、5人以下,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责任事故案件(除交通、消防事故外);配合省厅查处一次性死亡6人以上,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责任事故案件(除交通、消防事故外);负责全市范围内发生的责任事故案件(除交通、消防事故外)的监督、指导、复核、备案、倒查等工作。 大队:负责侦查直管单位内部发生各类刑事案件、经济案件和重特大生产责任事故案件。 办公地址:和平区址纬13号 公开电话:23106075 市文化 主要职责略。 处:负责政工、人事、队伍管理及纪检监察工作。 秘书科:负责的文字综合、控申、机要通信、后勤装备等工作。负责本单位的警务公开工作。 大专院校侦察科:查处发生在管辖单位内部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对管辖单位安全防范工作进行监督、指导、检查;指导直管理部门的业务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其他略。 机关科研侦察科:负责查处发生在管辖单位侦查和处置工作;查处发生直管单位内部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对带有倾向的非法出版物、知识产权案件开展调查、侦查工作;对直管单位安全防范工作进行监督、指导、检查;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其他略。 侦察科:负责对直管单位内部发生的危害社会稳定和的案件的侦察工作;其他略。 情报信息科:负责文化领域犯罪案件情报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研判等工作。 办公地址:和平区中山106号 公开电话:23105830 市公交 负责全市交通客运线和站区内的治安秩序;负责全市主要出城口的堵卡;承办公共汽车、小汽车、出租车内及站区发生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 处:负责人事、组织、党务、共青团、宣传、表彰励、教育培训、妇女、老干部等工作。 秘书科:负责调研、信息综合、指挥调度、中心工作考核、督察督办、统计、对外宣传、档案管理工作、微机及通讯系统的和保障工作;负责本单位的警务公开工作。 后勤装备科:负责财务、车辆、装备、房产管理、驾驶员安全教育及后勤保障等工作。 经保科:负责客运企业单位内部安全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打击影响生产科研经营活动的违法犯罪活动,确保企业事业单位内部安全稳定等工作。 法制科:负责刑事强制措施、案卷的审核把关及执法监督、检查指导、业务培训等工作。 治安查处大队:负责治安案件查处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查处疑难治安案件及治安部门管辖的刑事案件,对辖区内特种行业营运车辆治安管理,办理出租车辆信用证、从业人员治安管理登记证等工作。 纪检室:负责对违法违纪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及警务督察、纪律教育工作。 堵卡指导科:负责堵卡工作的布控、协调和工作指挥。堵卡工作情况的考核、监督和惩,堵卡工作的调研和综合情况的掌握以及对参加堵卡的培训工作。 大队:负责对重、特大案件现场进行勘察、检查审批报表统计及刑事信息统计报表、大队后勤保障工作。负责管辖的刑事案件的审理指导,刑事案件审理及案卷整理等工作。负责侦破辖区内的各类刑事案件及对刑事案件指导工作。负责全市客运车辆的扒窃案件及设赌骗财案件的侦破、打击、查处工作。 长客治安队:负责全市6个长途客运站区内部和管运线的治安管理、治安案件查处工作、打击站区内和营运车辆的违法犯罪活动。 办公地址:皇姑区陵东街29号 公开电话:86895212 市城市管理治安 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生的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的查处工作;拟定城市管理行政执安方面的政策、法规和工作预案;负责城市管理宣传教育工作。 秘书科:负责政工、纪检、指挥调度、行政管理、文书档案及材料综合等工作。 法制科:负责控申、治安案件应诉、复议;案件审核以及刑事案件报捕起诉等工作。 治安查处一大队:负责市行政执法局直属大队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生的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的查处工作;配合市行政执法局直属大队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治安查处二大队:负责市行政执法局直属大队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生的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的查处工作;配合市行政执法局直属大队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机动大队:负责市行政执法局直属大队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生的刑事案件的现场勘查工作;负责领导交办案件的查处以及其他机动性工作。 办公地址: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 公开电话:22528836 市消防局 负责全市消防监督、火灾预防及扑救工作。 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责略。 办公地址:沈河区小北关街202巷14号 公开电话:88390231 和平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部署本区的工作,指导检查本局内各部门的贯彻执法情况,本区的及社会治安稳定。收集信息、分析研究本区的敌情和社会治安情况,向区委、区及上级机关报告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研究提出对策和措施。负责本区内的各种刑事案件的侦察,组织全区重大行动,处置各类危害社会治安的事件和重大治安事故。负责依法管理本区的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外来人口、出租房、自行车牌照、、品及特种行业等工作。负责指导检查本区内各级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的内部安全工作。组织警力参与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以及全市性大型活动的安全工作。负责本区内人犯的监管及监所管理建设工作。负责本区内出入境管理工作,外事工作及三资企业管理。负责指导检查、监督本局内部各部门的执法活动,负责办理行政复议、诉讼及国家赔偿案件。负责本区内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管理工作。受理并办理“110”举报信箱的举报件,办理“12345”交办的市民投诉。负责本区内的思想教育及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查办违法违纪案件及本局内各部门的审计工作。完成区委、区及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指挥调度科:负责本区“110”报务台的接处警,负责“110”市民投诉的受理、督办及反馈,其他略。 秘书科:负责本局中心工作的组织、策划及全局业务工作的统计分析,调研指导、总结考核,负责全局对外宣传,档案管理及打字印刷等工作;负责本单位的警务公开工作。 处:负责本局的干部、人事管理、组织党务工作、宣传教育、表彰励、老干部及共青团、妇委会等工作。 纪检室(警务督察大队):负责受理群众投诉违法违纪并组织调查处理、正当执法权益工作、开展廉政建设教育,组织审计、督察工作。 后勤装备科:负责本局财务、车辆、装备、房产及其它后勤保障工作。 法制科:负责对本局各业务部门和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和参与行政复议和应诉,审核本局的刑事、取保候审、居住、撤销案件及、等案件。 控申科:负责全局来信来访的受理接待工作。复查、复核、自办、督办案件,答复上级机关交办的案件。 计通科(网络大队):负责本局“110”报警系统、通信系统的保障及设备管理,负责本区内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查及本局科技工作。 户政科(社区警务大队、保安科):负责辖区内的人口管理、安全防范、户口审批、居民身份证管理、人口信息微机管理、自行车管理、辖区内保安管理工作及办理边境通行证工作。 治安管理大队:负责辖区内娱乐服务场所和特种行业以及,品的管理。负责大型活动的安全和活动的受理和以及保安服务管理、控犬、音像制品管理等。 治安专案大队:负责辖区内治安案件查处工作的指导、检查。查处疑难治安案件及市局的治安查处部门管辖的刑事案件。 经保科:负责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内部安全工作的指导、检查,办理企事业单位内部发生的影响生产、科研、经营活动的刑事案件及治安案件等工作。 大队:负责区内刑事案件信息的统计、汇总、、分析,组织侦破区内发生的重特事案件。负责本局刑侦基础工作的指导和管理,负责刑事案件的现场勘查、犯罪嫌疑人的报捕和起诉以及区内重点场所的阵地控制工作。 巡警大队:组织参与处置突发事件、大型活动的秩序;“110”接处警监督、检查、指导和考核工作;负责办理制假售假案件工作。 禁毒大队:负责办理辖区内涉毒违法犯罪案件。 监管一大队:负责全区刑拘、犯罪嫌疑人的、管理、教育工作。 监管二大队:负责全区刑拘、犯罪嫌疑人的、管理、教育工作。 经侦大队:负责辖区内经济案件和涉税案件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