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过去的五年,青海省各级大力实施《青海省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青海省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和《青海省妇女发展规划(2010—2020年)》、《青海省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10—2020年)》(以下简称《两规》)。全面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以促进妇女儿童发展为主体,以提高妇女儿童整体素质为重点,以妇女儿童权益为根本,在妇女儿童健康、教育、经济、决策管理、社会保障、、法律等方面取得了丰厚,妇女儿童事业实现了新跨越。 妇女儿童生活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全省经济持续快速稳定增长,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城乡居民收入稳定增长,生活水平不断改善。2013年城镇居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9498元,农牧民人均纯收入为6196元,分别比2009年增加了6806元和2850元。城乡居民恩格尔系数分别由2009年的40.3%和38.05%。下降到2013年的35.28%,和30.89 %,贫困人口减少到73.6万。农村改水收益率和卫生厕所普及率进一步提高,人居得到改善,整体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 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妇女儿童质量受到重视,健康状况有了实质性的改善。到2013年,全省县以上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达39所,妇幼保健卫生技术人员746人,妇幼保健网络日趋完善,对妇女儿童卫生保健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全省人口平均期望寿命达到70.34岁。妇女平均期望寿命达到72.42岁,高于全省居民平均期望寿命2.08岁;全省三项死亡率均有了大幅度下降。2013年孕产妇、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和分别由2009年48.15/10万、17.17 ‰和19.72 ‰下降到34.02/10万、12.12‰和14.96‰,特别是农牧区三项死亡率均有了一定程度的下降,分别由2009年的51.71 /10万、18.23‰和21 ‰下降到34.02 /10万、12.12 ‰和14.96 ‰。新生儿破伤风发生率控制在1‰以下,全省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86.42 %,比2009年提高了6.98个百分点;住院分娩率达到了95.47%,比2009年提高了8.46个百分点。与此同时人口自然增长降到8.03‰的历史最低点。 -----妇女儿童受教育的得到了进一步保障。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成绩显著,全省46个县(市、区、行委)全面实现“两基”目标,“两基”人口覆盖率达100%。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和女童入学率分别由2009年的99.52%和99.44%达到2013年99.73%和99.79%;初中阶段女生毛入学率由2009年的100.42%提高到2013年的112.71%;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健康发展。到2013年,全省拥有幼儿园1245所,比2009年增加466所,在园幼儿16.7万人,比2009年增加6.5万人,增长63.732%。特殊教育学校12所,在校生5874人,女性识字率达到87.87%。 妇女儿童享有社会保障范围不断扩大。五年来,各项社会保障制度日益健全,参加各类社会保险的人数逐年增加,参保比例逐步提高。2013年,全省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达97.4万人,比2009年增加24.75万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达166万人,比2009年增加90.3万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达38.5万人,比2009年增加2.5万人;参加工伤保险人数达52.2万人,比2009年增加12.1万人。 妇女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权益得到了进一步保障。五年来,我省各级及相关部门以就业为民生之本,把妇女就业纳入就业总体规划,完善落实对妇女就业的扶持政策,使不少失业女性实现再就业。女性就业比重逐步提高并处于相对稳定状态,妇女就业结构趋于合理,第一、二产业的妇女比重下降,第三产业比重上升,并成为妇女就业主渠道,非公有制部门成为吸纳妇女就业的主渠道。到2013年女性就业人员占全社会就业人员的比重达42.49%。另据统计,近五年约有10万名失业女性实现了再就业,占再就业总数38%。女性劳动力参与程度提高,对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所做的贡献不断。 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决策的程度进一步提高。五年来,青海省各级党委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培养选拔女干部,呈现出女干部数量不断增加,素质不断提高,队伍逐步发展壮大的良好态势,妇女参政水平实现了跨越式进步。截止2013年我省女干部占干部队伍总数的41%,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全国为38.5%)。到2013年,省级党委、、、政协领导班子中均配备了女干部;8个市(州)党委和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为87.5%和87.5%;43个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女干部的配备分别达到97.67%和88.37%;省十二届女代表达到22.4%,十一届政协女委员达到23.81%,青海省出席十二届的女代表占23%。青海省出席十二届全国政协会议的女性委员占12.5%。市(州)、县(市、区)、乡镇女代表、政协女委员的比例比上一届均有所增加。 一串串数据具体而生动的记录了过去五年妇女儿童不断实现自身进步与发展的足迹,充分证明了省委省从明确目标责任、完善法律法规、设计顶层制度、落实相关政策等方面全面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历史进程。 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列入青海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多年来,全省各级党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从促进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战略高度,把妇女儿童发展主要目标纳入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十二五”规划,了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推进,协调发展。 保障妇女儿童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五年来,针对妇女儿童发展面临的重点、难点问题,相继出台了《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青海省未成年人条例》、《青海省实施〈母亲保健法〉办法》、《青海省预防和家庭条例》、《青海省法律援助条例》、《青海省选拔女干部工作规划》、《青海省“两基攻坚”实施规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两免一补”暂行办法》、等法规、政策和文件,为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在、政策、和资源配置等方面创造了有力条件。 社会化的妇女儿童工作机制进一步形成。五年来,党委领导、主管、法律规范、政协支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协调和社会各方参与的妇女儿童社会化工作格局进一步形成,妇女儿童工作协调合作机制日趋完善,妇女儿童工作了不断向科学化、化、社会化方向发展的广阔之。五年来省、省政协对妇女儿童的法律法规的执行以及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实施等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和调查研究。省召开第五次妇女儿童工作会议,有力推动了妇女儿童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妇女儿童保和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得到进一步解决。五年来,各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单位认真落实党和改善民生的各项政策措施,积极争取国内外旨在改善妇女儿童和发展的项目援助,比如改善妇女儿童卫生保健服务条件的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新生儿破伤风项目、农牧区妇女“两癌”检查项目、母亲健康快车项目;促进儿童健康成长的儿童早期发展项目;帮助妇女创业就业,改善妇女儿童发展条件的妇女小额贴息贷款项目、大地之爱.母亲水窖项目;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基础教育的“春蕾计划”、“希望工程”项目等等,为改善妇女儿童的、教育和卫生保健条件,解决妇女儿童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发挥了积极作用。,有力地推动了妇幼卫生、儿童教育、安全饮用水等重、难点问题的突破,使项目地区妇女儿童、和发展的得到了很大改善。 妇女是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支伟大力量,儿童是未来新一代的生产力,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水平,是人类社会文明与进步的标志,也是一个国家和地区综合经济实力的体现。做好妇女儿童工作,加快发展妇女儿童事业,体现了全面、协调、可持续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在总结和肯定取得的经验和成绩的同时,也要地看到存在的不足。由于我省是受经济发展水平和自然条件的制约,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妇女儿童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之间还存在不平衡,农村牧区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妇女病的发生率等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妇女就业与再就业困难;妇女参政议政比例低;婚检率下降;学前教育发展比较滞后学龄儿童辍学、失学现象依然存在;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事件时有发生。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仍然面临着权与发展权并重、人口学特征与社会学特征并例、长期性压力与阶段性压力并存的严峻形势。但我们相信,在省委省的坚强领导下,在全社会的高度关注下,在广大妇女的积极努力下,妇女儿童发展中的一些问题将会得到逐步解决,为妇女儿童发展的提供更好的政策、支撑、机制保障和物质条件,妇女儿童事业将会取得更加丰硕的。 延伸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