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开展以来,南充市市场监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在市委、市的安排部署下,问题导向,勇于亮剑,频出重拳,专项行动成效明显。4月18日,南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通气会,对该市治理“保健”市场四种典型违法经营业态(即虚假宣传、违规直销、非销、假冒健康养生),查处的十件典型案件进行通报。 当事人在从事保健服务活动中,安排工作人员到街头、小区门口、商场等人群密集场所发放宣,以免费体验方式引诱顾客到店体验,并利用店外广告牌、LED显示屏、店内宣传、现场等形式,向顾客推销“面部拨筋驻颜术”、“精油开背养生保健疗理”、“刮痧理疗”、“肾部疗法”等保健项目,其使用的“思邈千金方身体调理套”、“ 精油套装”、“ 颐圣元安畅护卫养护套餐”等产品具有疾病预防和控制等功能。当事人以化妆品冒充药品开展保健甚至医疗服务,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构成了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 根据群众举报,南部县市场监管局查获当事人销售保健食品,有“治不孕、不育、痛经、漏泄、夜尿多、尿清长用益宝乐;治口腔溃疡、胆囊炎、胆结石、肝炎问题用宝甘灵”的行为。当事人保健食品、食品具有治疗作用的行为,《四川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的,构成了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南部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上述货值3万元的10种食品(保健食品)及涉案笔记本等物品实施了行政强制措施,并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当事人以组织会议形式向60余名消费者上课,其经营的“新疆精品枣”、“胶原蛋白肽固体饮料”两种食品具有“调节身体机能、美白抗衰老、易于吸收、改善肌肤、激活细胞能量”等功能,还该两种食品“临床实践,服用胶原蛋白治疗:严重的脑梗塞、脑淤血、脑中风、偏瘫、中风、肢体,严重的高血压、严重的高血脂、严重的颈椎病、严重的腰椎间盘突出……”等功效。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四川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的,构成了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仪陇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处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当事人通过电话改号软件发送短信给购买过长虹电器的用户,初筛有购买意愿的用户,再用归属地为绵阳的手机号码拨打,谎称“长虹集团为了用户,通知其到某宾馆免费领取赠品”,召集到80余名老年人前往阆中宾馆8楼会议室听课。当事人在会场内悬挂“长虹集团响应国家健康2030战略四川站”、“热烈祝贺长虹答谢会成功”等,证明其身份。取得老年人信任后,当事人价值5680元的饮水机现在只需要2980元就可购买,并且赠送一台价值990元的空气净化器(进价300元)。同时还进行有问答,赠送有保健、治疗功能的“巴马富硒养生杯”“蜂胶黄金能量枕”等产品。 经查,当事人不能提供长虹集团开展活动的证明材料,也不能提供上述产品具有保健和治疗功能的证明材料;当事人已在阆中召开5场营销会议,共计400余名群众参与听课,20余名群众购买产品,购买金额7.5万元。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四川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的,构成了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阆中市市场监管依法对其立案调查。 当事人在其经营的汗蒸馆内,向6名老年人推销标示为“多宝星商务公司经销”的“激光生发梳”,该产品能生发、养发,经常使用能够软化血管、缓解压力。 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工作台上还摆放有“远红外线负离子汗蒸对人体的作用:净化血液、改善妇科炎症、缓解风湿、糖尿病、男女肾虚、腰椎疾病、活化细胞、降脂降压、酸碱平衡、抗癌防衰……”等内容的宣3000余份。其笔记本也记录有售卖产品的宣传内容:“例如宣传电热毯:该电热毯能2—18微米的远红外线,能提高人体温度,净化血液,提高免疫力,不容易得病,用户使用了该产品,体温就从35.2度(35度是癌细胞最易繁殖的温度)上升到36.8度,浑身充满力量,这就是该产品具有远红外线的效果……”、“例如宣传炒锅:外层是医用钢,最里边是钛钢,没有毒,少油,少盐,能节约,锁住营养不流失……例如宣传净水机:每天喝5杯水比喝2杯水,乳腺癌下降97%、结肠癌下降50%,前列腺癌喝3个月就好”。 当事人无法为其产品宣传内容提供科学依据,涉嫌虚假宣传。阆中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立案调查,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2018年11月11日,当事人组织其店铺顾客和准顾客50余人参加瑞倪维儿产品培训会,宣讲美容知识、介绍瑞倪维儿产品、分析直销行业前景、开展联欢活动、营销技巧、接受优秀销售人员励志故事等。 经查,当事人及其聘请的直销产品培训均未取得《直销员证》、《直销培训员证》,并持证上岗,其行为违反了《直销管理条例》第十八第(三)项的,构成了以直销产品培训会的名义组织直销员业务培训的违法行为。顺庆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处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当事人在其经营养老服务机构内以廉价麻将娱乐方式为诱饵,搭建了一个聚集中老年人活动的平台。利用该平台的聚集优势和养老机构良好社会信誉,在未取得旅游主管部门许可的情况下,针对一些生活条件较好的会员,发放“乐游卡”和“代金券”,吸引部分中老年人参加“四川乐游假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南充服务网点”组织的旅游优惠活动,向“四川乐游假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南充服务网点”介绍、推送游客资源,开展游客招揽服务,推销保健品。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构成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违法行为。顺庆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该案正在调查处理之中。 当事人未经核准登记,未取得营业执照(另案处理),经营“澳柯玛健康生活体验馆”,擅自从事免费体验活动及销售保健食品经营活动。当事人在经营过程中,向在体验人员播放宣传共轭亚油酸抗癌作用的幻灯片、视频,又开展“春蕾助学.澳柯玛圆梦”、“春蕾助学.澳鼎圆梦”活动,对其所销售的“CLA牌共轭亚油酸软胶囊”等保健食品进行疾病治疗功能的宣传。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属于对自己经营的商品功能进行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蓬安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该案正在调查处理之中。 当事人以不定期赠送牙膏、洗衣液等物,吸引并组织52名老年人进行健康,通过课堂PPT宣传:“‘冠瑞高电位仪’具有促进新陈代谢、调解血液酸、活化细胞、调解植物神经、增强人体自然免疫力五大作用”和“国家把羊奶列为‘医疗食品’,现代医学研究羊奶对胃肠炎、肺病、肾病、肝病等有治疗和促进康复的作用。欧洲最新研究报道,山羊奶为天然抗生素,有抗癌防癌的功效。”等内容。 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虚假宣传,南部县局依据《消费者权益保》,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经营行为,并作出处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当事人在门店外宣传资料,“葛根西洋参颗粒到货啦 清肝毒 养脾胃 1大盒1疗程 12倍高效吸收”。经查,当事人销售的“葛根西洋参颗粒”为保健食品,仅具有对化学性肝损伤辅助功能的保健功能。且当事人不能提供该产品“1大盒1疗程 12倍高效吸收”的证明材料,也不能提供上述产品具有“清肝毒、养脾胃”保健和治疗功能的证明材料。 当事人对其销售的“葛根西洋参颗粒”功效进行了夸大宣传,保健食品具有治疗作用,构成了涉嫌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高坪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立案调查,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属猪的最佳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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