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合同各项保险金给付次序以保险金申请人提出申请的先后次序为准,且各项保险金累计给付的金额以本合同的保险金额为限。 一、女性癌症保险金 自本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起30天后(以较迟者为准),被保险人经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确诊初次患上一项或多项本合同定义的女性癌症且于确诊30天后仍存活的,本公司按本合同保险金额给付女性癌症保险金,同时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女性癌症是指原发于女性子宫、子宫颈、乳腺、卵巢、输卵管及器官的恶性肿瘤,但不包括原位癌和转移癌。 二、女性原位癌保险金 自本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起30天后(以较迟者为准),被保险人经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确诊罹患本合同定义的女性原位癌且于确诊30天后仍然存活的,本公司按本合同保险金额的20%给付女性原位癌保险金,本项保险责任终止。 原位癌是指子宫颈、乳腺、卵巢、输卵管及部位的原位癌。 三、特定手术医疗保险金 自本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起30天后(以较迟者为准),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事故或因疾病接受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确认有必要进行的本合同定义的任一项特定手术时,本公司按本合同保险金额的10%给付该项特定手术医疗保险金,且每种特定手术的保险金仅给付一次,同时该项特定手术医疗保险金责任终止。 特定手术是指全乳房切除手术及子宫切除手术。 女性特有疾病保障,全面女性健康 提供多种常见女性癌症、原位癌及特定手术医疗保障 保险期限短,适合团体短期投保需求我的真实献妻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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