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背图原文从3月1日《保健食品注册和备案管理办法》发布至7月1日实施,地方食药局苦等了备案制实施配套法规四个月的时间。6月30日晚间,市食药局发布通知声明“7月1日起不再接收保健食品注册资料且暂时无法接收保健食品备案资料”。 截至6月30日18时,《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保健食品备案可用辅料名单》两个备案制核心目录仍未正式发布,备案制的正式执行不知还需多久! 由于《保健食品注册和备案管理办法》于7月1日施行,地方局从明日开始不再承担受理保健食品注册材料等相关工作,注册工作将全部由国家食药总局受理。 由于《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尚未颁布并实施,我局尚不能确定保健食品备案范围及相关程序,无法接收保健食品备案资料。待《保健食品原料目录》等相关文件发布后,我局将及时公布相关工作程序和安排,请各企业关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如有相关疑问,可咨询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化处。 《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2号,以下简称《办法》)已发布,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 根据《办法》第六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受理机构(以下简称受理机构)负责受理保健食品注册和接收相口保健食品备案材料。”自2016年7月1日起,我局不再承担受理保健食品注册材料等相关工作。保健食品注册相关事项可直接咨询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受理服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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